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规定

点击数: 时间:2018年09月20日

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规定

为了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实验室的安全管理、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。要树立"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"的思想,本着"谁主管、谁负责"的原则,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。

二、各项实验要按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,不得违章操作。

三、对压力容器、电工、焊接、振动、噪声、高温、高压、辐射、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场所及有关设备,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。

四、对易燃、易爆、放射源和剧毒危险品,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。领用时应严格履行手续,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。

五、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,必须将有害物质、有害气体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,妥善处理。

六、实验室管理员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,落实卫生责任制,各实验室要划分明确的卫生区,责任到人。谁管理,谁负责。

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和卫生工作,并注明负责人名和联系电话。必须加强四防(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事故)工作,经常做好下列事项:

1、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、督促关锁门窗、关闭水、电开关、切断电源、清除室内外的木屑、废纸等易燃物品。

2、提出和改进安全措施,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,并经常性保持室内整齐、清洁。

3、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掌握,钥匙的配、发要管理部备案,不得私自配制钥匙或给他人使用。

4、严禁在实验室吸烟、用餐,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
5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,不准超负荷用电,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。

6、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,仪器设备布局合理,建立经常的清扫制度,严禁在实验室堆放杂物,地面和桌面做到无尘土、无积水、无纸屑“三无”,仪器设备做到清理电路、清理水路、清理气路“三清”。

7、如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,不得隐瞒,应保护好现场同时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及主管部门即时进行处理。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必须写出事故报告,送交管理部、中心分管领导,并接受处理。

8、违章操作,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、污染、中毒、人身损伤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,要保护好现场,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。

七、对安全制度执行得好的个人及时表扬和奖励,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,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程度,给予批评或处分;必要时,应责令其赔偿损失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